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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小区学前学位配套建设,推动学前教育良性发展的建议

 
作者:民进湛江市委会   发布时间:2022-03-01 10:09:03

  自国家开放“单独二胎”至去年全面开放二胎生育政策施行,我市出生人口数逐年上升。据省卫计部门的统计,我市常住人口(含各县、市、区)出生人口数2013年为80274人,2014年为89467人,2015年为90527人,到了2016年,仅截止统计到9月30日,已出生117694人,如果以最后一个季度增加2万多人算,已经达到惊人的14万人,比2015年净增5万!如果以2013-2015年出生的人口作为一个学前三年的学段统计的话,那么全市2016-2018年的幼儿园学位需求数为约25万,而到了2016-2018年出生人口就读的2019-2021年,全市幼儿园的学位需求数则至少为42万。
  一、我市学前教育面临严峻的压力:
  (一)小区建设配套公办幼儿园的政策不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64号),进一步规范我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使用。2015年,省教育、发改、国土、财政、住建等5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每4500人以上的小区必须预留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用地,保证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无偿移交;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为公共教育资源,未经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扩建、出租、出售、转让、抵押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但目前我市具备配套条件的小区配建幼儿园的比例不足三分之一,且被开发商擅自租赁经营或自己经营(至少教育部门从未收到改变公办用途的申请)。私立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收费高,基本为普惠性公办园的2-3倍,家长经济压力非常大,公办学位一票难求。
  (二)财政性投入不足,公办普惠幼儿园少。自从国家实施普及学前教育政策以来,我市在以提高普及率为主的第一个三年(2011-2013年)计划里投入了超过一个亿财政资金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幼儿园;但在第二个三年(2014-2016年)行动计划周期里,投入学位建设的财政性资金只有2000多万;如果按照现行的年度预算1500万用于学前教育的话,未来四年只有6000万用于发展学前教育。霞山、赤坎两个主城区在近20年里只新建了一所公办园(市六幼),目前市内五个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和在园幼儿数均只占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远远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的比例要求。
  (三)民办幼儿园未来的办园前景有不确定因素。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案》,将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民办学前教育是否属于营利性有了新的界定,其相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将发生变化,营利性幼儿园可以完全自主定价,这是否将导致部分民办幼儿园退出经营还是提价,目前尚未明朗,这也使学前教育的学位供应出现了不确定因素。

  建议由规划部门牵头,财政、住建、编办、教育及执法部门协调联合监督。
  (一)依法行政,落实政府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刚性执法,真正把小区配套建设公办园落到实处。
  (二)必须进一步完善财政性投入机制。一要加大投入用于市区、县城、人口大镇和4000人以上行政村公办幼儿园的学位建设,逐步增加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的比例,满足学位刚需。建议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四年周期内总预算不低于1.5亿元。二要落实国家政策建立财政性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机制,按标准拨付给公办园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及改善办园条件开支。
  (三)进一步放开事业人员编制控制,满足公办园办园需要,形成编制人员为主,合同聘用人员为辅的教职人员结构。
  (四)进一步规范民办园的办园行为,消除无证办园现象,鼓励和扶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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